作者:义乌市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8-08-30
一、海关总署令第43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规定的禁运/限运物品。
二、中国邮政禁限寄规定的禁运/限运物品:
1、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
2、各类易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。
3、各类易燃烧性物品。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4、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。
5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6、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7、各类麻醉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8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
9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。
10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11、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。
12、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。
13、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。
14、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。
三、限制性物品:
1、锂电池、 锂电池芯、批量寄递的干电池等。
2、形状及物料与锂电池相似物品。如:锂电池形状的电脑硬盘、以高密度材料制成的产品如水晶、水晶产品、 镍氢电池、碱性电池、激光笔、电动剃须刀、电子血压计、对讲机、电路板、手提行李电子称、无线摄录镜头等。
3、带有磁性的物品。如扩音器、喇 叭、音响、含变压器的电路板等。
4、包装使用较厚的固体泡沫,导致内 包装物品形状、特性难以显示,出于航空安全考虑不予通过安检的。
5、内装化妆品、药品的邮件。如:液 体、粉状、膏状的物品、胶囊类药品等。
6、含有内置电池的MP3、MP4、手机、电脑等电子 产品及户外照明用品、登山用品等。
7、含有干电池的玩具、荧光棒等,没有把干电池拆除的。
四、其它法律、法规禁止运输的物品。